深圳鋰電池空海陸運運輸鑒定書換版新要求
發布日期 :2024-11-19 16:46發布IP:113.104.180.196編號:11244965
詳細介紹 UN38.3(可充電型鋰電池操作規范),是指在聯合國針對危險品運輸專門制定的《聯合國危險物品運輸試驗和標準手冊》的第3部分38.3款,即要求鋰電池運輸前,必須要通過高度模擬、高低溫循環、振動試驗、沖擊試驗、55℃外短路、撞擊試驗、過充電試驗、強制放電試驗,才能保證鋰電池運輸安全。如果鋰電池與設備沒有安裝在一起,并且每個包裝件內裝有超過24個電池芯或12個電池,則還須通過1.2米自由跌落試驗。 產品范圍: 1:各種鉛酸蓄電池(如汽車啟動用鉛酸蓄電池、固定型鉛酸蓄電池、小型閥控密封鉛酸蓄電池等) 2:各種動力二次電池(如動力車用電池、電動道路車車用電池、電動工具用電池、混合動力車用電池等) 3:各種手機電池(如鋰離子電池、鋰聚合物電池、鎳氫電池等) 4:各種小型二次電池(如筆記本電腦電池、數碼相機電池、攝像機電池、各種圓柱型電池、MP3播放器電池等) 5:各種一次性電池)如堿性鋅錳電池、鋰錳電池等) 2023空海陸運運輸鑒定書——據運輸法規或標準如下 ①國內陸運運輸鑒定書依據的運輸標準為JTT 617-2018 ; ②歐洲陸運運輸鑒定書依據的運輸法規更新為ADR(2023版) ③空運運輸鑒定書依據的標準更新為DGR 64版; ④海運運輸鑒定書依據的運輸法規為IMDG(Amdt. 40-20) 2020版; ⑤2023年鑒定報告正本簽發預計從11月21日開始。 注:DGR 64版與ADR(2023版)將于2023年1月1日生效。 第64版DGR與鋰電池運輸相關的重要變化如下: 1、對于包裝說明PI 965IB和PI 968IB增加了3m堆碼試驗。 2、對包裝說明PI966II、PI967 II、 PI 969 II 和PI 970 II中涉及到Overpacks方式,要求包裝件必須牢靠地裝在合成包裝件內且合成包裝件不得影響每個包裝件預期應有的功能。 3、2023年1月1日開始,僅安裝有紐扣式鋰電池的設備(包括電路板)運輸不需要提供電池的UN38.3測試概要。 4、鋰電池標記的變化:2023年1月1日開始取消標記上的電話號碼。2026年12月31日之前可同時使用新舊標簽。 相關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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